安全法规又加一条!
近日,一车辆在新扬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被罚100元,记0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0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100公里/小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这位司机的车辆与前车的距离只有35米,未达规定的安全距离。淮安交警表示:处罚没有问题,正在试点,点位已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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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因货运平台的存在,导致运价低迷。其次,随着油价的不断上涨和高昂的过路费、保险费用等,通过跑车已经没有多少利润可赚了。前有高速服务区查车,后有不按规定保持车距罚款。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各位卡车师傅们针对正在试点的法规条例,你们怎么看?欢迎各位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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