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作品

    本田告长城哈弗H6“抄袭”案最新进展!比赔款更让人揪心的是脸面

    车轱辘话V头像车轱辘话V头像
    车轱辘话V2019-06-22

    1941年6月20日,朱德致函表扬三五九旅大生产。

    1971年6月20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工业学大庆》。

    尽管这两个日子时隔30年,但它们的主题是一样的:鼓励自力更生,提倡艰苦奋斗。



    2019年6月20日,一起原本应该有很多人关注的官司,可能是出于种种原因没有形成新闻热点。好在纸是包不住火的,这两天,相关报道陆续出炉。

    它就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本田起诉长城“哈弗”H6型汽车两起专利侵权案。

    其实,这起官司持续的时间不短了,当事双方国人耳熟能详。一个是日本乃至世界汽车工业的翘楚,一个是中国自主品牌,尤其是SUV品牌的销量担当。特别是成为被告的“哈弗”H6,更是创造了连续72个月销量冠军的神话。以至于国人称它“国民神车”。

    “神车”真的涉嫌抄袭吗?其实,多数国人心中都有答案,而且这答案大致相同,只不过目前官司还没有宣判,再加上担心某些水军的力量过于强大,只能暂时闷在心里。独居守心,群居守口,这是中国人的处世之道。

    说了这么多,也许有不少人还不知道这起官司的来龙去脉。那就简单回顾一下吧。



    2015年11月29日,本田委托代理人买了一辆黑色哈弗H6升级版长城牌汽车,当时的售价人民币106100元,车辆号LGWEF4A56FF064336。具体的购车地点是泊士联销售中心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黄厂路兴达汽车广场的专营店。

    接下来,就跟国内厂家拆解想抄袭的车一样,本田也让人将这辆哈弗H6大卸八块,经过仔细对比,认为这款哈弗H6的后部车门结构落入了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



    拿到证据后,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起诉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泊士联汽车销售中心,要求就其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审中,本田作出以下请求判令:

    1、长城汽车公司立即停止侵害涉案专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落入原告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哈弗H6汽车,并销毁该车型库存产品以及所使用的图纸、专用设备、模具等,删除、销毁哈弗H6汽车的所有包括但不限于纸质及电子形式的宣传资料;

    2、泊士联销售中心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哈弗H6汽车,销毁该车型库存产品以及删除、销毁哈弗H6汽车的所有包括但不限于纸质及电子形式的宣传资料;

    3、二被告连带向日本株式会社支付侵权损害赔偿金人民币1227万元,以及日本株式会社为制止其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合理支出人民币32万元,两项合计共计人民币1259万元;

    4、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长城汽车在一审答辩期间,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让人感觉蹊跷的是,这个异议申请与是否侵权无关,而是认为案件审理的法院不对。

    长城认为,长城汽车公司的住所地在河北省保定市,而泊士联销售中心只是涉案产品的合法销售者,即使侵权成立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长城汽车公司请求将本案移送至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并审理。

    如果官司真的回到河北来打,那里是长城汽车的大本营,最终的结果可想而知。



    从长城汽车的请求中也不难看出这家企业的“江湖义气”:即使侵权成立,泊士联销售中心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有事大哥来扛,跟小弟没关系。

    有没有感觉江湖大哥的味道扑面而来?这些年来,长城汽车的江湖义气是业内有目共睹的:只要觉得你好,你就什么都好;如果觉得你不好,你再好也没用。

    只不过,在现代公司体系下,这种江湖法则还行得通吗?最大的弊端是,围在你身边的都是些舔菊的,你每天听到的都是颂歌。而那些对企业发展有帮助的意见和建议你根本听不到,因为你主动选择了屏蔽。

    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古人早就总结出来的金科玉律,很多人就是不信,包括企业老总。一看到批评报道就火冒三丈,就要求立刻删之而后快。而不是沉下心来对照一下自己,这些所谓的批评是不是实事求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说的有些远了,回到本案。

    没想到,长城汽车的上述请求被驳回了!

    2018年11月2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长城的上诉,并要求长城支付案件受理费70元。这也就有了后来的进展。

    6月2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点击网址收看此次庭审的回放视频:http://tingshen.court.gov.cn/live/6226611

    在法庭上,本田称,公司在2007年取得两项专利名为“车辆的后部车门结构”(第200710008273.0号)和“车辆的装饰物安装结构”(第200710161631.1号)的发明专利权。


    认为被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以及被告北京泊示联汽车销售中心销售、许诺销售哈弗H6汽车车辆的后部车门结构、汽车的装饰物安装结构均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应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据此,本田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两案侵权诉讼,本田认定长城汽车侵权获利的10%为赔偿金额,即为2214万元。

    长城汽车对这些指控均予以否认,认为结构不同且使用效果有明显区别。此外,长城汽车代理律师还指出,本田选择所有哈弗H6车型的销量作为计算依据不妥 ,因为本田方面仅选择H6升级版进行拆解,无法证明所有H6车型均侵权。

    该案件未当庭宣判,本田与长城汽车均表示接受调解。

    中国有句老话,但凡用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问题是没钱。长城汽车不缺钱,2214万元,对如今的长城汽车来说九牛一毛而已。但问题是,这个案子不仅仅是钱的问题。



    首先是品牌形象。如今,长城汽车俨然已成为中国汽车工业自主品牌的实力代表之一,而且处于一线阵营。对长城汽车来说,几乎是哈弗H6一款车型撑起了一个企业。

    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长城汽车105万辆的新车销量中,哈弗H6占据45万辆。在哈弗H6的带动下,长城在国内SUV市场混得风生水起。

    长城汽车早前声明中表示,公司尊重包括本田在内的所有相关方的知识产权,在产品开发过程中会进行技术自由实施尽职调查,以避免侵害相关方的知识产权、损害相关方的利益。



    长城汽车还称,哈弗H6车型是公司完全自主开发的一款产品,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经过详细对比分析,确认不存在侵害本田公司知识产权的问题。

    我们真心希望长城汽车的声明最终能帮它赢得官司。

    如果哈弗H6涉嫌抄袭,对哈弗这个品牌乃至于对长城汽车的打击都是致命的,因为,经此一役,“神车”哈弗H6很有可能就此跌下神坛,与之相伴的必然会是长城汽车不可避免的衰败。

    当然,我们都不希望看到这一天,毕竟,中国自主品牌发展到今天太不容易了。好不容易出了个长城汽车,出了款神车哈弗H6。但问题是,很多事情并不是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更不是靠着情怀和情感就能扭转的。

    就算你连续72个月获得销售冠军,那又能怎样?72变的孙猴子不也最终没能逃脱如来佛的掌心吗。法治社会,法律就是如来佛的掌心。

    没抄一切好说,一旦真的抄袭了,可真就应了那句老话: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届时,受损的不仅仅是长城哈弗品牌,中国汽车工业也将再次蒙羞。

    其次,如果认定抄袭,很有可能推倒这么多年来积攒的多米诺骨牌。估计第一个站出来的就是憋屈了这么多年的丰田了。

    如今的哈弗H6如日中天,很多人都已经忘了,帮长城汽车打江山的是长城塞弗。这款逆向开发的车,当时在国内刮起了“塞弗风”。在首都北京,那时的人们有句这样的口头禅:喝二锅头、抽中南海、吃炸酱面、玩赛弗车。

    来瞻仰一下塞弗的尊荣。



    再来看看日本的丰田4Runner,是不是觉得跟塞弗简直就是亲哥俩?没错,塞弗的逆向开发就是以丰田4Runner为版本,不仅外形像,就连底盘和车架都采取了“拿来主义”。



    还有长城的酷熊,记得知叔在日本看到这款车的时候,内心充满了民族自豪感,觉得在日本也能看到咱们的长城汽车了,结果,车标是丰田的,仔细一查,人家投产时间比酷熊早多了,名字叫丰田DB/赛因XB(美版)。




    别再往下写了,否则水军又该疯狂了。想想觉得挺可悲的,你明明说的都是大实话,却在时刻担心被水军骂。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伏尔泰的这句名言至今振聋发聩。

    提山寨,必众泰。其实,众泰只不过吃相难看而已,不像有的车企,吃香文雅,而且吃得非常有策略。



    国内热销的车型,它很少染指。国外热销国内不多见的,是它们山寨的首选。

    比如,丰田IST/赛因XA(美版);丰田Noah;菲亚特PANDA;丰田雅力士等等。

    再说几句

    回到文中的开头部分,《人民日报》发表的《工业学大庆》的社论中说:工业建设的问题,从根本上说,是思想和路线问题。思想对了、路线对了,我们事业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都会得到正确的解决。



    中国汽车工业发展了这么多年,中间走过很多弯路,是因为很多企业决策者的思想仍然有问题,包括现在,他们当中的有些人,总抱着“能抄袭就不原创”的观念,只图眼前的一时得失,缺乏长远的眼光。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抄袭赢得了一时,绝赢不了一世。

    作为一家成功的企业,长城汽车这些年的发展有目共睹。在魏建军的带领下纵横捭阖,甚至将生产基地拓展到了国外。但长城汽车研发能力薄弱的短板至今没有补齐,长期投入不够是主要原因之一。



    有数据显示,长城汽车营业收入连年上涨,但在研发投入上明显不足,近三年每年的研发费用在30到40亿元之间,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维持在3%左右的水平,而本田则每年的研发投入超过60亿元。

    除了长期投入,也跟内部的机制有关。知叔的同学曾经在长城汽车研发部门工作过。他说,每天的人事斗争胜过技术研发,德国的韩国的日本的以及本土的工程师们打得热火朝天。实在打不动了,知书的这名同学选择了离开。

    厚积才能薄发,汽车产业更需要技术积累。本田这次无意中给魏建军上了一堂生动的实践课。



    同时,知叔也不得不佩服本田的勇气:可以告不赢,但我一定要告!即便打专利官司,它们曾经输得很惨。

    2003年,本田起诉石家庄双环汽车公司,认为后者“双环来宝S-RV”侵犯本田CR-V的外观设计专利。官司打了13年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本田汽车的诉讼请求,并以不正当竞争为名,判决本田赔偿双环1600万元。

    这一次,让本田感觉自己有胜算的是,这两年国内的营商环境明显好转,尤其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

    2019年4月,北京市朝阳人民法院判决,捷豹路虎公司起诉江铃控股有限公司“陆风X7”侵权案,捷豹路虎赢了。这无形中给了本田将维权官司进行到底的信心。

    官司的最终结果如何?真的会以双方的调解结束吗?车轱辘话将持续关注。

    部分图片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车轱辘话删除。

    .万次阅读
    154评论
    54赞同
    收藏
    分享
    154评论
    54赞同
    收藏
    分享

    评论·0

    头像头像
    提交评论
      加载中…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