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作品

    9月1日起,承德主城区摩托车、三轮车限行区域将调整

    承德公安头像承德公安头像
    承德公安2018-08-31

    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调整主城区摩托车、三轮车限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创造安全、通畅、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九条的相关规定,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18年9月1日起调整主城区摩托车、三轮车限行区域。具体措施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每日6:00—20:00

    二、限行区域

    偏岭大桥以北,狮子园路、安远庙环岛以南,钓鱼台路以西,山庄西路(水泉沟)、头道沟环城路、虹云岭隧道、虹云岭路(牛圈子沟信号灯)以东(不包含以上道路)区域内的所有城市道路。

    三、限行措施

    限行范围内禁止人力三轮车、助力三轮车、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两轮助力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四、处罚措施

    加大限行区域内道路的巡逻频次,对违反限制通行措施的手续齐全摩托车、三轮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八款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处一百元罚款记3分;对未悬挂号牌除罚款外并记12分;对无证驾驶、使用伪造、变造号牌的处罚款并处行政拘留;对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违反限制通行措施的采取扣留车辆措施。

    本通告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承德交通

    次阅读
    41评论
    6赞同
    收藏
    分享
    41评论
    6赞同
    收藏
    分享

    评论·0

    头像头像
    提交评论
      加载中…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