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写~
捕影工匠
非标电动车被没收,算不算侵吞公民个人财产。随着非标电动车过渡期的逐步结束,各地都开始了对非标电动车的严格管控,因为非标电动车的市场保有量太大,严格按预定政策查扣没收,难度很大,损失也很大,各地出现的大量警民对抗不容忽视,网上视频犬多太多,就不再引用了。问题倒底出在哪,又该如果解决,是一个很值得研究探讨的问题。今天我就聊聊我对这个事情的看法,不妥之处请指正。第一,非标问题,不知道是谁提出了非标这个概念,非标就意味着非法,非法就意味着禁止,对小电车而言不是什么非标没标几乎全是超标,也就是很多所谓电动自行车,因为电压过高整车过重没有脚登,超过了国家关于电动助力自行车的标准,本应该属于电动摩托车了,是机动车了,而车主们还仍然把这些电动轻摩甚至电摩当电动助力自行车来用,他们没有行车本,没有驾驶证,出了问题没法管控,本质上就是无牌无证上路,无证驾驶,按无牌无证处理就够了,没收车辆有用吗,车本身没毛病,还非得强制报废,才过上几天好日子呀。这种貌似合理合法的做法用心想想细想想是不对的,是不合乎逻辑的,是不科学的,也是不人性的。首先说,这些车不是非标没标只是超标,超标的根源是国家监管不利,厂家商家把电摩当助力车生产出来卖给了老百姓,本来都是允许上路的,突然有了新标准,不让用了,这不祸害人吗!做为管理者,只需将这一类车辆按电动魔托车标准登记办行驶证,要求驾驶人持证驾驶就可以了,不登记不考驾照是他的问题,非整个非标,我读不懂这俩字,生产不非标,销售不非标,到了老百姓这里非标了非法了,就得没收就得报废,啥道理嘛!老百姓能接受嘛。都是穷人,有钱谁不想开汽车。好端端但车子被抢走,孤独站在马路中央,面对漫漫长路夜路,最底层的他们,该多么无助和绝望呀,私有财产被这样无情剥夺真的合理吗,忍心吗?这算不算是剥夺人民大众的财产权,我认为都很值得研究。第二,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25公里车速和55公斤的车重,已经严重落后于这个时代,还有那个被做为界定标准的脚踏板,意义在哪呀,有几个人真正需要呀,这难道不是形式主义?倒不如把电动车一律按小机动车对待,该登记登记,该上保险的上保险,职能部门需要做的是简化程度降低成本,把传统的非机动车(本质上就是自行车道,手推车畜力车叫就没有了)道统一改成小电车或小机动车道让自行车小电车共用,人力车畜力车基本不存在了,没准哪一天哪个专家学者心里一热把电车车速提高到40公里每小时,还再折腾呀。到任何时候,政策的制定和落实都应该围绕人民大众的利益进行,违背人民意愿的政策都很难执行下去,强打强压早晚会出大事,也不是立法执法的初衷。第三,交通秩序交通安全的管理更多还是对人的管理,电动车摩托车对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的影响和汽车火车飞机一样,主要在人不全在车,不能因为超速行驶而限制车辆本身的最高速度,更不能因为个别人个别电动车的违规变道超车违停就拿电动本身开刀,这是方向性错误,是治标不治本。包括行人在内,共同尊守交通规则才是治理交通秩序,保证交通安全的根本,您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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