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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部门联合发文 加强车载音视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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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资讯2023-09-14

    近年来,随着车联网技术不断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开始在车载无线广播接收终端的基础上增加网络音视频接收模块,不断丰富传播形态和视听消费场景,但也出现了个别车载音视频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载音视频管理的通知。内容如下:

    一、规范车载无线广播接收终端管理

    (一)加大无线广播接收终端普及力度。积极引导推动在国内市场生产、销售的所有国产汽车和进口汽车的车载终端设备配置无线广播接收模块。无线广播接收模块应当符合《车载音视频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车载音视频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等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无线广播频率使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推动车企配置数字调幅广播(DRM)、调频数字音频广播(CDR)等数字无线广播接收模块,加大技术研发力度,丰富无线数字广播产品形态,提高产品质量,提升车载广播收视体验。

    (二)加快推进无线数字广播覆盖网建设。鼓励各地无线广播发射台站建设数字调幅广播(DRM)、调频数字音频广播(CDR)等无线数字广播发射系统,构建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安全可靠的无线数字广播覆盖网,提升公共服务节目的传输发射数量和信号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数字广播服务。分区域分节目分阶段推进无线广播发射台站模数同播和等效覆盖,逐步推进扩大数字广播覆盖范围,实现模拟广播覆盖网向数字广播覆盖网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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