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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北京七部门:加强电动三轮车管理,核发“京C”摩托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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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懂车帝视线2023-08-18

    文:懂车帝原创 邢秋鸿

    [懂车帝原创 行业] 8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城市管理委、园林绿化局、邮政管理局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的通告》,明确民生服务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的通行管理规定。

    《关于加强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通告》中明确,涉及民生服务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行业发展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管理办法,明确登记、管理、使用等规定。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核发“京C”号段摩托车号牌。

    取得“京C”号段摩托车号牌的,允许在全市范围内道路行驶,但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路。除从事行业作业外,不得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辅路及同方向划有三条及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含辅路)行驶;从事行业作业时,可短距离借用最外侧机动车道行驶,但应在最近的相交道路驶入、驶出。

    “京C”摩托车号牌只能由从事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等民生服务行业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使用

    也就是说,“京C”摩托车号牌仅限电动三轮摩托车使用,且不提供给个人使用,只能由从事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等民生服务行业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使用。

    为确保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及时更换合规车辆,《通告》预留了缓冲期。从《通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0月31日,民生服务行业可按主管部门制定的车辆管理办法对车辆进行淘汰更新,更换为合规车辆,并申请专用号牌,同时组织督促从业人员尽快考取摩托车驾驶证,确保《通告》正式实施后做到“人持证、车上牌”。

    针对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北京市已开通回收渠道

    目前,针对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北京市已开通回收渠道,已购买的车辆要依法依规淘汰处理。驾驶合规电动三轮车需考取“D本”,无“D本”驾驶电动三轮车,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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