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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白江人,驾车注意了!这样要遭罚

    4月20日上午,市民龙先生在位于成南路与清泉大道交汇的地方(城厢客运站路口),因车内后视镜悬挂红色平安符挂件被罚款。


    同一时间段,记者在凤凰大道与凤凰西五路红绿灯处观察到,过往车辆80%以上都悬挂了饰品,有平安符、佛珠、铃铛、香囊等。

    车内不能放挂饰吗?会被罚款吗?


    对此,我区交警九分局相关负责人回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同时,第90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该负责人表示,之所以这样规定,也是因为悬挂在前窗、后窗或侧窗的饰物,可能会遮挡驾驶员的视线,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目前针对此项违法行为,交警将以教育和处罚并行的方式进行。该负责人提醒大家,除了妨碍驾驶人视线外,一旦遇紧急情况,如急刹车,前窗的挂件可能会对驾驶员造成直接伤害,提醒广大车主自行去除车内所有影响安全的饰品及挂件,消除安全隐患。


    记者:莫婧

    编辑:丛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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