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广大市民:
冬季已经来临,为全面做好昌吉市冬季道路冰雪清除工作,确保各族群众正常出行和交通安全,按照“下雪就是动员、停雪就是命令”的总体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雪和清除冰雪期间,所有车辆均不得在主、辅车道(含停车泊位)、人行道停放。凡在清雪期间妨碍机械化作业的车辆,未在通知时限内移走的,昌吉市公安交警部门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强制拖离,并进行经济处罚;
二、各物业小区有义务配合,在下雪当天开放地下车库,满足业主停放车辆,消除小区业主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外慢车道和人行道的安全隐患,为全市统一清雪提供便利条件;
三、沿街各单位、企业和商户要及时对门前三包区域冰雪进行清理,以雪为令、即下即清,确保雪中路通、雪停路畅。无论营业、停业或歇业的店铺,均承担三包区域内清除冰雪的义务;不予履行义务的,将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每平方米10元的经济处罚;
四、遇清雪车辆编队作业时,任何车辆严禁在车队内穿插;要服从现场交警指挥,保持安全车距、有序通行;
五、清雪过程中不得损坏道路路面、市政公共设施和园林绿化灌木、草坪等;
六、各单位和居民院内的积雪,一律自行清运到全市冰雪倾倒指定地点(城南堆雪场:和田西路与长安路路口东南和西南角堆雪场;城北堆雪场:中山北路随园中国菜北侧(社会主义学院对面)拆迁空地),严禁将院内和房顶的积雪随意向巷道、林带、排水渠等倾倒;
七、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州驻市单位,各乡镇(村组)均应遵守本公告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昌吉市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本期来源→昌吉市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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