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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踪报道 | 车主:问题没有解决 小鹏缺乏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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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质量新闻2023-11-14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张阳)日前,中国质量新闻网·汽车频道报道了多位车主投诉小鹏P5(图片|配置|询价)宣传的城市NGP功能迟迟无法使用的问题,小鹏汽车给出“价值20000元的智驾先享代金券权益”方案。不过,车主们对此并不满意。

    图片来源:小鹏汽车

    车主刘先生表示他不认同补偿代金券的模式,因为只有继续更换小鹏的产品才能使用该券;其次,车主维权的初衷是为了使用城市NGP等功能,但小鹏的回应并没有解决问题。

    车主黄先生认为补偿代金券的方式会让他变相成为小鹏的销售,因为他不会再购买该品牌车型且代金券能够转让,为了减少损失只能推荐他人使用代金券购买小鹏车型,这种方式让他感到十分被动。

    车主林先生则感觉小鹏汽车的补偿方案不是现金补偿,缺乏诚意。

    此前,小鹏汽车方面表示,小鹏P5的城市NGP强依赖于高精地图技术的城市智能辅助驾驶功能,该功能的开通受较多因素影响,需要较长的采集、制作、验证和多次测试的研发过程,且必须按规范完成城市地图信息的审批,导致难以实现不同城市的快速覆盖。小鹏目前已经在北、上、广、深、佛5个城市陆续开通城市NGP功能,虽然推进中面临诸多挑战,但仍将继续努力。同时,针对P5车型将持续OTA,于2024年逐步上线智慧场景、转向辅助、哨兵模式优化、地图优化、网易云音乐接入、仪表显示歌词等功能。

    图片来源:小鹏汽车

    关于补偿,小鹏汽车提到基于P5城市NGP的开通受较多客观因素影响的考虑,为此面向截至2023年11月3日16:00,已获得XPILOT 3.5智能辅助驾驶软件的小鹏P5 P版现任车主,推出价值20000元的智驾先享代金券权益。该权益适用于购买搭载XNGP智能辅助驾驶系统的小鹏G6、P7i、G9、X9车型,首购、增购、换购时均可抵用,同时该权益可用于车主指定的购车人使用。

    【相关】

    “补偿积分、代金券渐成潜规则

    中国质量新闻网·汽车频道曾在2022年5月收到数位保时捷车主关于新车电子转向柱配置与宣传不符的投诉,部分保时捷卡宴、帕拉梅拉车主在提车时发现车辆本应标配的电动调节方向盘功能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手动调节的机械式转向柱总成。

    图片来源:保时捷官方

    关于减配事件,保时捷官方于5月18日发布《保时捷关于转向柱电子调节功能问题的解决方案》,其中提到针对承诺过恢复该功能的客户,保时捷将免费提供相关功能的恢复服务。最终没有恢复相关功能的客户,将提供统一金额的补偿方案。对于所有受影响的客户,保时捷将提供整车一年延长保修服务。

    此后,本网从投诉车主处获悉,如果放弃加装将给予一年延保服务和13800元的代金券。值得一提的是,该代金券在使用时不仅无法找零,甚至限制使用场景。如果用户仅花费一半金额购买物品,经销商并不会将余额还给客户。

    同样在2022年,近百名领克09 PHEV车主反映其购买的车型在上市宣传的LCP驾驶辅助高级包,在提车后部分功能缩水且无法上线,实际使用效果与宣传不相符。

    收到用户投诉后,领克汽车表示在2022年11月30日前选装LCP高级包的用户(含09 Ultra用户)给予特别专属权益(权益A、权益B二选一)。权益A为减免LCP高级包部分选装费用,以Co积分的方式返还用户,即90000 Co积分。此积分可用于领克商城精品配件、服务的购买及兑换;权益B为购买或置换领克09 EM-P远航版,可获得一张价值12000元的新车购车抵用券(可与其他增换购权益叠加,限本人或直接亲属使用)。

    【观察

    本质是在薅消费者“羊毛”

    近年来,“期货”产品的出现率逐渐增加,本网在总结2022年收到的投诉时便发现,服务类的投诉相较2021年有所增加,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实物与宣传不符,所占比例已超半数。

    在愈发内卷的市场趋势下,部分企业为了吸引消费者关注,在新车上市时对先进技术和市场噱头过度夸张,一些功能和技术还在试验阶段就对市场公布,以此吸引消费者。对于不能兑现的功能,企业会采用“部分功能需后续OTA升级后使用”等含糊表述。这导致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更多不确定性。

    每当企业遇到推出的功能无法实现或质量问题无法解决等情况,多数会通过商城积分、代金券、充电权益等方式给予消费者补偿。对消费者来说,不仅“期货”产品增多,补偿积分方式也成了常态。

    补偿积分、代金券等方式虽然看似厚道,但归根结底还是让消费者在企业端进行二次消费,将用户拥有的消费选择权强制限定在企业内部循环,这种方式使企业在“补偿”过失的同时,实现了将用户围绕车辆的二次消费行为引流到企业商业平台。同时,中国质量新闻网·汽车频道调查显示,大多数企业商业平台同类、同功能、同品牌产品价格均高于大流量的社会商业平台,企业“代金券”补偿实则是继续薅消费者“羊毛”。

    从引发车主大规模维权之后企业才公布赔偿方案的情形来看,消费者在与车企签署购车合同时,基本没有针对此类情况的明确赔偿方案,合同也由车企单方面提供的制式合同。法律层面,也没有相关赔偿标准和约定。

    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原本出现的问题企业不仅没解决问题,车主在“将就”用车的情况下还得继续在企业商业平台消费,有车主表示,企业商业平台提供的商品很多是非必要性的,因此补偿演变成了强制消费。

    在此,中国质量新闻网提示汽车企业,在推出相关技术和功能时、在出现问题制定解决方案时,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该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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