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
其中,华晨宝马召回生产日期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到 2021 年 10 月 12 日生产的存在自动变速箱缺陷的宝马 3 系、X3 汽车,共计 6 辆。
召回原因是由于生产错误,导致车辆自动变速箱的机械电子控制系统总成部分螺栓未正确安装,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导致变速箱内部故障,变速箱切换到紧急模式,从而导致车辆行驶中动力中断;此外,该问题还可能会导致变速箱驻车锁故障,极端情况下造成车辆行驶中发生侧滑,存在安全隐患。
华晨宝马给出的解决方案为: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自动变速箱机械电子控制系统总成,以消除安全隐患。
宝马(中国)则在此前基础上,扩大召回生产日期从 2013 年 11 月 5 日至 2017 年 8 月 25 日生产的存在气囊缺陷的部分进口宝马 2 系、3 系、5 系、6 系、X3、X5、X6 汽车,共计 37 辆。
召回原因是臭名昭著的"高田气囊",驾驶员正面安全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含硝酸铵药剂的气体发生器,其气体发生剂在防潮方面存在不完善,在温度和湿度反复变化的影响下,气体发生剂有可能劣化。因此,在安全气囊展开时,气体发生器可能发生异常破损,导致碎片飞出,伤及车内人员,存在安全隐患。
解决办法是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改进后的驾驶员正面安全气囊,以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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