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作品

    天津一汽丰田卡罗拉轿车质量缺陷自燃惹官司 但判决让车主太委屈

    科技大事头像科技大事头像
    科技大事2020-04-08

    运营商财经网 秦佰铃/文

    近日,运营商财经网独家获悉一份裁判文书,称天津一汽丰田生产的卡罗拉(图片|配置|询价)智慧版轿车存在质量缺陷,车主购买后不到3个月发生自燃,引发周围车辆、电缆然后,尽管法院认定卡罗拉车存在质量缺陷,但赔偿损失要车主承担,车主实在是很委屈。

    认定书显示车自燃

    法律文书显示,2019年5月,徐某在天津一汽丰田经销商淮安众合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公司)购买了一辆丰田卡罗拉智慧版轿车,购买后两个月,车辆发生自燃,并对周围财产造成损失,徐某认为生产厂家天津一汽丰田要承担赔偿责任。

    2019年8月26日,淮安市公安消防支队清河区大队对该事故作出了《火灾事故认定书》,对起火原因认定如下:起火部位为丰田卡罗拉轿车智慧版后排座靠近右侧区域,排除雷击起火,排除外来火源,不排除汽车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

    徐某表示,天津一汽丰田要赔偿自己车辆损失费139474.36元(车辆价值119800元、车辆购置税10601.77元、材料费2680元、保险费6392.59元),同时要赔偿报废面包车损失费20000元、邻居财产损失1000元、幼儿园电缆损失5000元,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天津一汽丰田不服 坚称车没问题

    天津一汽丰田回应,涉案汽车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不存在质量缺陷,指出《火灾事故认定书》没有认定涉案汽车存在质量问题,不能作为主张涉案汽车存在质量问题的有效证据,天津一汽丰田提交的调查报告及鉴定能证明涉案汽车不存在质量问题。

    同时对其诉请的赔偿金额有质疑,认为不应该赔偿这么多。天津一汽丰田表示,徐某的汽车在事故发生时已使用一段时间,车辆价值应予折旧;同时指出没有征收车辆购置税,不应由其补偿;材料费2680元没有事实依据;保险费6392.59元不属于损失范围;报废的面包车损失费20000元、邻居财产损失1000元、幼儿园电缆损失5000元均与其无关。

    法院认定车有缺陷 但判决让车主很委屈

    就此本案争议焦点为,一、天津一汽丰田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二、如果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数额为多少。

    法院认为,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可以向生产者寻求赔偿,本案中《火灾事故认定书》虽未明确车辆存在故障,但汽车属于特殊产品,对汽车的构成、性能和技术特点等大量复杂信息的掌握,生产者和消费者是完全不对等的。因此,只要徐某能证明涉案车辆不是因为外来原因导致的燃烧,也不是因为自己不当保养、不当改装、不当驾驶、不当停放导致的燃烧,就可以认定车辆自身存在缺陷具有高度可能。

    经查,徐某的车辆自购买到发生事故仅不到三个月的时间,车辆尚在整车质保期内,在正常停驶状态下发生燃烧,且消防部门已经认定起火部位位于车辆后排座靠近右侧区域,排除外来火源,不排除汽车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结合消费者的举证能力、专业知识等因素综合考虑,法院认定徐某所举证据达到了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能认定起火系汽车本身存在缺陷导致。

    最终,法院判决天津一汽丰田赔偿徐某车辆损失139274.36元(购车费119800元+车辆购置税10601.77元+保险费6192.59元+贴膜、装饰2680元)。

    不过,因徐某未能给出对面包车、邻居财产以及幼儿园电缆损失赔偿的实际证据,法院对该部分费用诉求驳回。

    掌管天津一汽丰田生产的副总陈黎明知情吗?

    此事发生在去年,徐某购买车子也是在去年,该辆卡罗拉到手不到3个月就发生自燃,确实让人费解,而且卡罗拉是丰田汽车的代表车型,发生这样的事件,天津一汽丰田公司副总经理陈黎明不知道是不是知情。

    据了解,陈黎明是天津一汽丰田的老将,在此前他曾担任天津一汽丰田汽车生管部部长,直接负责生产管理,后调任为天津一汽丰田总经理助理、天津一汽丰田公司副总经理,也掌管天津一汽丰田的汽车生产。

    最近一段时间,陈黎明经常出现在公开场合,对天津一汽丰田抗疫复产进程情况作出介绍,也被业内看做稳固经销体系,这本是好事,不过关于汽车质量问题的把控,陈黎明更应该留心。

    .万次阅读
    66评论
    126赞同
    收藏
    分享
    66评论
    126赞同
    收藏
    分享

    评论·0

    头像头像
    提交评论
      加载中…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