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作品

    限高杆掉落砸中代步车 八旬老人索赔1.5万余元是否合理?

    京报网头像京报网头像
    京报网2018-05-23

    2018年5月23日讯,耄耋老人驾驶老年代步车上路,却被从天而降的限高杆砸中车顶,导致车辆损坏,还引发了旧疾住院治疗。因认为限高杆管理方管理不善,老人将其起诉至法院。今天上午,本案在丰台法院开庭审理。

    去年11月10日凌晨,82岁高龄的韩大爷驾驶老年代步车经过丰台射击场附近的一处桥洞时,突然感觉眼前一黑,车顶被不明物体砸中。由于害怕,韩大爷没有停车,径直开回家后才发现前车窗玻璃全部碎裂,车辆结构已经被砸变形。

    “我父亲年纪大了,腿脚不便,这个车就是代步工具,当天出门遛弯,没想到碰上这个事儿。”韩大爷女儿表示,因父亲原本就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此次又受到惊吓,事发后父亲因头晕、心慌,两次住院治疗,“他回家越想越后怕,要不是当时反应快,可能就没命了”。

    经交管部门调查,确认限高杆的管理方是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工务段(简称中铁北京局丰台段)。

    韩大爷认为,限高杆的管理人应当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赔偿,故他将中铁北京局丰台段及其上级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铁北京局)两公司起诉至丰台法院,索赔医疗费、修车费、拖车费共计1.5万余元。

    今天上午,本案在丰台法院开庭审理。由于韩大爷年事已高,韩大爷的女儿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出庭。

    “那个限高杆十多米长呢,横跨了整条路。”韩大爷女儿表示,限高杆的外观看起来腐蚀很严重,并且在事发后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掉落的限高杆就放在路边没有修复,因此可见被告疏于管理。

    而两被告的代理人表示,中铁北京局丰台段所管理的限高杆均安装牢固,并且每月都安排人员进行巡视检查,均留有检查记录。而韩大爷并没有提供任何现场照片,事发后也没有对撞击情况进行鉴定,无法确认韩大爷的损失就是因限高杆造成的。根据交警部门记录,韩大爷也并未因此次事故受伤,因此二被告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两被告还提到,韩大爷驾驶的老年代步车无证无号牌,却在主路上行驶,显然是违法的。关于限高杆的掉落原因,被告代理人指出掉落的限高杆上有剐蹭的痕迹,猜测或许是因其他超高车辆撞击所致。

    韩大爷的女儿认为,被告的猜测并没有证据证明,而限高防撞架是设置在桥梁上的附属设施,属于构筑物。《物权法》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对受害者承担民事责任。

    “限高杆的脱落,和代步车能否上路没有关系,就是他们工作人员检查走形式,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的。”韩大爷女儿表示,好在老人没有受到更大的伤害,但被告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刘苏雅

    万次阅读
    150评论
    5赞同
    收藏
    分享
    150评论
    5赞同
    收藏
    分享

    评论·0

    头像头像
    提交评论
      加载中…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