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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01发布

    感觉车胎有异样,小陈遂在“应急车道”停车检查,被罚款200元,扣6分。小陈状告交警:仅停半分钟,开了双闪灯,应急车道为何不能停“应急车”。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以案普法   小陈在高速公路驾驶时,发现车胎有问题,遂打开双闪靠边停车检查,由于时间仅半分钟,小陈并未未放置警示牌。   检查完毕,发现没问题后,小陈刚上车意欲离开,就被执勤交警拦下。   因小陈实施了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行为,执勤交警对小陈处以罚款200元,扣6分的行政处罚。   小陈认为,应急车道不是特殊车道,公安机关处罚错误,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庭上,小陈侃侃而谈,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其一,案发时,自己曾向执勤民警告知自己是停车检查轮胎,但两位民警并未检查采信,而是认为车胎的异常不属于非紧急情况。   其二,自己违章车辆停靠的路段称谓是苏高速S86,属于省道,而非G字头的国家高速公路,这一点从应急车道的宽度也可以看出,通常情况下,高速的宽度有3.4米,而自己停车的地方实际只有2.6米。   面对小陈的供述,公安机关辩称:   小陈停车的地方属省级高速公路,案发时,小陈在应急车道停车,虽然开启应急车灯但并未放置警示牌,存在很大的危险隐患。   且执勤民警经拍照检查,小陈的车胎未有异常,故对小陈罚款200元,扣6分。   公安机关的话音刚落,小陈就立即反驳到,车胎经过自己检查,确实没有问题,这也就是自己为什么只停留半分钟的原因。   照公安机关的说法,难道真等车胎出了问题,才能在应急车道停车吗?那样又怎么防患于未然。   法院经审查认为:   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除遇有障碍、发生故障等必须停车的情况外。 高速公路上禁止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驾乘人员休息、检查车辆应当进入服务区。   本案中,小陈作为车辆驾驶人,应该对自己的车况有一个清醒的认知,在出发前或者在服务区检查车况,而不是在应急车道上随意停车。   综上所述,驳回小陈的诉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小陈负担。 那么亲爱的读者,你们认为哪种情况下可以使用应急车道,欢迎留言、评论、交流。 #哪种情况下可以使用应急车道# 关注@以案普法 为您讲述案例故事,让您的人生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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