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7发布
沈某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叶某驾驶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车速,行经路口未减速,且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面包车车速较高,未保持安全车速,未观察周围情况,未注意右侧斜岔路口以及可能有车插入的风险,缺乏安全意识,对行驶途中可能发生的不安全现象重视程度不够,开车技术不熟练,紧急情况下未采取有效的制动措施,未认真检查车况,在出现紧急情况下未能及时制动,。。。。。。。面包车全责,扣12分,罚1200元,赔偿一切损失,交法院处理,个人认错态度特别好,建议缓两年执行死刑。
未保持安全距离、未注意观察道路情况、未保持安全车速,总有一条适合你,这种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执法应该得到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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