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2发布
在医院,见一右手骨折左手输液病人,恳请一精壮护工,帮拧开一矿泉水瓶盖,护工以此人非雇主而拒。原以“勿以善小而不为”,讲善之数量,现在方觉原是人性质量。
所以那护工只能做护工。
如果我是领导就不再允许他在我的医院当护工了,虽然他没犯错误。
护工收入不错啊!
举手之劳?那人家给雇主买饭的时候是不是要“举手之劳”的给你带一份?人家去给雇主打开水的时候是不是要“举手之劳”的给你打一瓶?人家给雇主翻身的时候是不是要“举手之劳”的给你也翻一下?你没付给人家报酬,没指挥动人家,跑到这里来抱怨?虽然事很小,但也是一种道德绑架!人家凭啥就得给你拧开?拒绝了,你就跑到这里来感叹一番人性?你有知识,会描述,有话语权,那位护工呢?连个辩白的地方都没有!!
我觉得他不是不愿拧开瓶盖,而是就此打消那个病人以后要麻烦他的意图~
所以说,金钱是万恶之源。随便给点小钱,她(他)就会屁颠屁颠的帮你了。但是,这样不悲哀吗?!
人家的行规,受雇于某雇主就只为其干事,否则雇主会不满意。也希望你也请护工,因有帮忙的,护工就不用请了,人家不能坏了规矩。那病人不该找受雇于其他人的护工帮忙的,令人家为难。应体谅。
啥行规,没有这种没人性的行规,护工公司里有条款,对同病房的病人有需求时搭把手,是基本原则。在雇主没需求时帮一下下别人,雇主生气,得人品有多差。
正人君子!
@拔拔拔萝卜:啥行规,没有这种没人性的行规,护工公司里有条款,对同病房的病人有需求时搭把手,是基本原则。在雇主没需求时帮一下下别人,雇主生气,得人品有多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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